中新網5月7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道,新加坡一華裔大學生和父母吵架後感到情緒壓力,幾天后到芽籠時碰見雛妓招攬客人,最後嫖上雛妓。法官認為,每個人都有情緒壓力,但不幸的是被告選擇以違法方式來應對,被告案發時已是成年人,不能只判緩刑監視。
  李敏聰(25歲,譯音)承認去年5月20日至24日,在芽籠22巷的Min Wah酒店以60元向一名17歲雛妓買春。他被判坐牢9個星期,不過不服判刑表示要上訴,目前獲准以1萬元保釋。畢業自南洋理工大學電機電子工程系的李敏聰案發時23歲。
  代表律師蘭吉特星促請法官考慮判被告緩刑監視。他說,李敏聰不久前剛大學畢業,判他坐牢將影響前途,況且他當時受到情緒壓力影響,所以無法做出正確判斷。
  被告只有情緒壓力 法庭不考慮緩刑監視
  控方莎爾米拉副檢察司指出,一般上除非被告案發時不滿21歲,或患有精神病,法庭才會考慮判緩刑監視。
  法官馬修約瑟夫同意控方的看法說,被告並沒有任何精神問題,而情緒壓力每個人都會面對。他也考慮到被告雖問了雛妓的年齡,但當對方答20歲後就沒再積極查證她的真實年齡。法官對被告說:“你還年輕,還有機會從這次過失中重新站起來,繼續往後的人生。”
  本案中國籍雛妓身世凄涼。她因父親患病過世而欠債,過後被逼賣淫。皮條客唐會生(37歲)逼她吸毒和與他性交,之後再帶她來新加坡接客,甚至軟禁她,以她家人的安危威脅她不得逃跑。由於她不滿18歲,先後有20多名嫖客被控上法庭。除了一名被告因年紀輕加上患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被判緩行監視,其他遭治罪被告的刑罰介於9至12個星期。(魏瑜嶙)  (原標題:新加坡華裔大學生向一17歲雛妓買春被判坐牢9個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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