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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霉變救災物資事件,四川三台縣30日發表官方回應:已對相關責任人展開追責處理。對負有領導責任的新生鎮黨委書記趙亮予以停職檢查;對時任新生鎮有關領導進行調查追責。(5月1日新華網)
  5.12汶川大地震,震動和激發了國民的愛心,全國人民紛紛解囊,展現了大愛。然而,這份愛心,並沒有完全到愛最需要的地方,一些仍獃在三台縣新生鎮德光辦事處里暗暗發黴。有些網民批出,政府部門“寧可讓救災物資霉變扔掉,也不發放到災民手裡”。
  當地部門經初步核實,因新生鎮原德光辦事處在受贈食品後,存在未按時發放被雨淋霉爛變質情況。這僅是定性為典型的失職瀆職行為。意思就是說其並不涉及瀆職犯罪,依據相關規定對負領導之責的責任人進行停職檢查。
  記得2009年,晉州市廣播電視局電視塔倒塔事件,一正兩副三個負責人,因涉嫌玩忽職守,處理結果都一樣,也是停職檢查。人們對停職檢查這一處罰似乎都並不看好。首先,調查結果雖有了初步結論,但還有許許多多問題,民眾沒有完全搞清楚。草草下結論,是否有避重就輕的嫌疑?其次,對5.12發黴物質調查上僅停留在當地組織的聯合調查組層面,沒有司法機關的介入,其是否涉嫌觸犯瀆職等犯罪,還是個迷。因此,筆者也認為,對此事處理應當查清事實,再下結論。要有司法機關的介入,公開透明查處過程,依法嚴厲追責,才會消解避重就輕的嫌疑。
  報道稱,食物被雨淋霉爛變,因為怕影響人們的飲食安全,所以就沒有及時發放。這一說法可能是實情。但人們並不這樣看,這種解釋看似“善意”,但也是官員們追究責任風險最低的說辭,他們理所當然知道,這樣解釋,依據慣例,最多就是個“暫時停職”。
  另外,當地部分初步調查結果,並不能完全解答人們心中的疑慮。發黴物被髮現並被人們圍觀,官員為何要求當事村民離開?難道這裡面有天大的秘密?賑災物資,應當是有嚴格的管理制度,應當會有財務記帳。為何此批帳務沒有作記錄,難道是官員要拿回家用?如果事實真是如此,那就是貪污犯罪,應當去蹲大獄。
  目前對於此事件的處理,只是成立了一個專項調查組,這些組員中,人們並沒有看到民眾有效的參與和監督,其調查是否深入本質,是否避重就輕,在沒有完全公開透明的情況下,人們對此結論就有理由懷疑。
  因此,此次調查,應當按照依法治國的基本理念,發動群眾的力量參與和監督,司法機關應當強勢進入,而不只是一個專項調查組。
  文/伍鴻榮  (原標題:處理“霉變”責任人不能避重就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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